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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解需要知道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16-11-07    浏览次数:2519    


一般情况下,只要不是受害人全责的(无责,次责,同等,主责都可以),交强险就在12万的范围内予以赔偿,如果受害人总的赔偿数额在12万内,是不需要按照责任进行划分的。交强险全额赔偿分两个部分,其中医药费1万(含医药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),伤残赔偿金11万(含误工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抚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项目)。

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,有很多受害者不知道这个赔偿 ,以为所有的赔偿都是按照比例分割的。比如赔偿总额是12万元,同等责任的情况下,很多都认为按照50%的赔偿,总赔偿额是6万元,实际不是这个情况。如果受害方提出赔偿6万元私下调解,对方会很爽快就答应了,其实对方给了钱之后,拿着材料到保险公司就可以领到12万元,撞了人还可以自己赚6万元。

交通事故案件中,很多和解都是以这种方式结束的,特别是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,这两个公司有专门的理赔员,常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,理赔员利用受害人不懂交强险赔偿的原则,经常让受害人吃亏。这种情况在我们帮助受害人调解的时候也经常遇到,所以受害人要谈和解一定要知道赔偿的方式,否则自己受了伤,对方还因此赚了钱,有失公平。